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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知识产权提案一览明升体育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3-12 05:45:50点击:

  明升体育官方网站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2023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 中国正式进入“两会时间”!

  当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下面就让我们关注两会上的知识产权热点。

  何志敏认为,数据产权制度的缺失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重大掣肘。从数据的无形性、非竞争性的本质特性出发,可以借鉴以无形资产为保护客体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厘清数据知识产权所有权与公共数据持有权的界限,明确保护客体范围、授权确权程序,从而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为此他建议,一、借鉴以无形财产为客体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尽快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二、赋予数据生产者一系列数据权利,激励数据收集、加工、使用和流通;三、建立第三方强制许可和合理使用制度,以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四、建立赋权性的数据登记公示制度。

  聊天机器人ChatGPT的火爆,让人工智能再度引发广泛讨论。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更加强烈。

  王劲松建议,检察机关要积极应对变革性技术给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带来的新挑战。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科技创新的一项基础制度,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和科研动力,能够推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从而推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他指出,要警惕人工智能等存在的算法缺陷、技术滥用、信息泄露等潜在安全风险,技术与应用开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危害国家安全,不侵犯个人隐私。

  近年来,“一案双申”(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导致大量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延长,给企业生产、销售、投标等市场行为带来不利影响。为更好地发挥专利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赋能企业创新发展,建议进一步优化相关流程,缩短“一案双申”专利授权周期。

  对于自申请日起满3年的“一案双申”发明申请,孙元华建议,直接进入实质审查,避免该类发明申请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一案双申”发明申请,增加“加快审查”制度,即申请人对“一案双申”发明申请提供市场行为相关证据,可以请求加快审查,以保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

  任何时候,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企业、国家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随着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诉讼已经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

  有部分企业存在不以使用和提升创新为目的,故意将现有技术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进行恶意诉讼的现象;或是低价购买原权利人淘汰的、即将过期、具有严重瑕疵的专利,以索要高额许可费,滥用专利权。

  董明珠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标准,提升专利质量;追究恶意专利诉讼主体的民事侵权责任,建立对恶意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地下工程装备、大型船舶、风力发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强化其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力保障。

  刘飞香建议加强对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国家应出台包括重大技术装备在内的不同行业的专利侵权取证指引,指导取证主体规范地取证固证,全面提高主动取证固证的意识和能力。搭建具有司法公信力的电子公证平台,大力支持和推广知识产权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方式,同时统一各地法院、行政机关对于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

  他认为,现有知识产权取证固证方式存在效率低且不及时的问题。权利人发现被侵权时,自行获取的照片、视频、文件等证据尚不能成为定案依据,必须邀请公证人员现场取证,过程耗时长、不确定性大、维权成本高。重大技术装备受应用环境、工程周期等因素影响,取证时机受限。若无法第一时间取证,则有效的侵权证据极易灭失。

  戴茵建议,我国要建立完整的网络反盗版立法体系,以法律为依据构建网络监管平台,对网络盗版信息进行统一管理;运用技术手段防止网络盗版与非法复制,提前预防网络盗版行为的发生;加强版权文化教育宣传,提升全民版权意识。

  严琦建议建立恶意抢注主体和代理机构的警示名单数据库以及建立警示名单公示制度,建立名单加入和移出、名单公示的规则和程序;对于异议、无效甚至后续诉讼程序中被认定为恶意注册的情况,败诉方向胜诉方作适当补偿,至少承担维权成本,增加抢注人的违法成本,增强对抢注人的打击力度。

  此外,严琦还建议适当修改《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给予企业宣传驰名商标的机会;建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驰名商标的陈述性使用出台针对性的实施意见,指导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使用。

  同时,加强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在初审阶段,对类似傍名牌、打擦边球的侵权商标进行严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注册。在知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进行维权时,加大对权利人维权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减少知名、驰名商标权利人进行维权和防御性注册的成本,避免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对已经登记核名的企业字号,允许权利人通过合理渠道予以提出反对。监督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对已经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公开公示并保留相关记录,以便公众查询。

  汤亮说,商业秘密保护需要设置合理的保密期限。法律应该明确权利人根据商业秘密的生命周期、技术潜力、市场成熟度,自行确定合理的保密期限。权利人如果对保密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该依法确定保密期限。

  他建议,如果披露商业秘密是出于公共健康、安全或福利等相关目的,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应免于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商业秘密保护需要增加免责抗辩机制。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对商业秘密权利人予以合理补偿。

  汤亮表示,中国在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中都规定了侵权豁免规则,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内容,目的就是为了鼓励自由竞争、人员自由流动。商业秘密保护可以借鉴相关立法经验,补充设立商业秘密免责抗辩条款。

  孙宪忠提出,在试点基础上及早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进一步推进我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的建议,以此解决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运作的法律基础问题,并对下一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挥强大的促进作用。

  他认为,设立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这是为了中央关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从2022年有关试点工作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情况看,该法庭的设立和运作,显现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的良好效果,基本实现了“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的预期目标要求。从这些报告内容看,设立该法庭的经验是成功的,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他建议政府牵头成立一个专利诉讼专项基金,对一些重大的、影响全局的或者影响行业的专利诉讼给予企业一些救助,让这些官司能够得到合理解决。

  在中国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中国参与的多边、双边贸易安排越来越多,很多是中国直接参与推动的。他指出,在这种贸易安排当中,中国企业要更积极参与,政府也要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机会,让中国企业能够在中国参与制定的全球贸易规则方面,体现中国企业的诉求。因此李东生建议商务部门组织企业参与跨国双边、多边的贸易谈判。

  张涤代表建议检察机关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全链条打击上下游犯罪,推进诉源治理,同时加大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促进中医药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明升体育

  让数字技术助力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运用数字分析方法,发现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及发案规律,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一、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监管。建议建立对SEP运营平台的备案机制并予以监控,对于拥有SEP超出一定比例的专利池,应当进行反垄断备案。同时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指南,限制、禁止利用SEP获得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许可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出台SEP指导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明升体育建议出台SEP相关指导案例,作为各地方法院以及海外诉讼关于SEP许可费率的计算方式、计算基准以及对于FRAND原则定义等判决的参考依据,并完善关于禁令的司法规定,避免许可谈判过程中的专利劫持。

  三、规范SEP声明制度,建立SEP审查机制。建议建立SEP声明前的必要性及有效性的审查机制,并授权经过认证的第三方予以开展审查工作,以提高SEP的真实性比例。

  韩永生认为,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运用,对于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都具有重要意义。

  韩永生表示,尚有地理标志未充分彰显品牌价值。大部分地理标志产品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与预期效果还有较大差距。她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地理标志产品与农民农业及市场的联系不够紧密,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资源投入不够等。

  马一德建议,将资源引导到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引导市场主体做好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的系统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效,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保护真正有价值的知识产权。

  “面对知识产权立法空白、滞后等问题,新形势下还要做好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马一德说,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对传统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尽快明确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他建议,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一体化格局,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发展,加大力度防范和治理知识产权垄断问题,以平衡保护推动产业转型发展。

  目前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存在底层资产单一、依赖外部增信、评估定价难度较大、价格机制未充分发挥、主体发育不良、配套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贾文勤建议:立法部门研究探讨将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物的可行性,建议国税局认可将知识产权证券化中两次许可视为一揽子交易,只对增值部分征税。

  1、对于融资租赁模式,建议立法部门研究探讨将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物的可行性。

  2、对于二次许可模式,建议国税局认可将知识产权证券化中两次许可视为一揽子交易,只对增值部分征税;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分许可备案制度。

  3、对于质押模式,建议相关地方政府对行政“下任务”方式及补贴力度进行充分研判,逐步由市场驱动取代政策驱动。

  4、明升体育对于供应链模式,建议国家版权局完善知识产权处置机制,鼓励著作权登记,充分关注底层标的风险。

  建议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市场,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或发展知识产权专业运营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流转配套规则,逐步积累交易数据。

  知识产权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经济保障措施,有助于改善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局面、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方面可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孙洁建议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机制,启动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推动工作,探索保险助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新模式。

  三是选取大型、国有保险企业等具备可靠资质的保险公司,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随着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涉嫌专利侵权(包括专利状态待定)的药品纳入国家集采或在地方招采平台挂网,就会立刻触发生产和销售,彻底影响整体市场格局。不仅导致专利权人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会挫伤企业持续投入研发的积极性,不利于中国医药产业的创新升级。

  朱同玉向记者表示,挂网药品涉及到专利侵权时,对原创药品的劳动成果将会是一种侵犯,对市场也会形成打击,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药品创新。亟须通过全链条的专利保护制度和行政司法协同机制,规范创新药和仿制药平衡发展、有序竞争,为中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1、通过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不断自主创新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国外规则,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并运用规则掌握主动权;

  2、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稳定支持体系,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推动不同领域创新要素有效对接,引导技术能力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3、针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建设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行业竞争力;

  4、整合现有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资源,发挥专家智库为企业解惑、为政府献策等功能,提高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及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知识产权保险试点”自2020年实施,但从全国角度看,“知识产权保险”远未发挥出应有效能。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知识产权保险覆盖率不高,发挥作用有限;企业购买保险的获得感不强,推广阻力重重;保险机构服务能力仍有欠缺,杠杆倍数有待提升。

  姚建明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完善海外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建设、推广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统筹资源形成海外维权合力等。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设立面向全国的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中心,在全国大力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探索以重点产业上下游联合投保的方式,增强产业链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并推动此险种在全国得到快速推广,进一步做大做强保险资金池,提升保费的权益杠杆,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面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提供经济保障。

  他还提议,加强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市场建设。首先,从科研人员中培育一批专业评估人员,予执业资质;接着探索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期权期货风险补偿机制,即对科技成果转化预期成效进行期货、期权式量化,作为新型金融衍生品,引入更多投资主体参与风险分担和提供资金支撑;再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更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险;并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在税收管理中视为融资行为的政策,通过立法降低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成本。

  顾青建议,图书出版作为知识创新型产业,其版权保护从短期来看,应该在司法实践上有所突破,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实现突破。此外,可依托物理防伪、大数据及区块链等多种技术,在科技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通过防伪手段与技术迭代实现正版保护和内容升级。从长期来看,版权保护的重点应放在全民教育上,以全民教育为出发点,提高全民版权意识。

  促进企业以诚信为本强化品牌意识,规范商标注册、使用和宣传,完善品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引导企业发挥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打造专利密集型产品,推动产品和服务升级,提升企业品牌核心竞争力。

  支持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等区域品牌行业组织,开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制定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加强区域品牌品质保障。鼓励挖掘区域品牌文化内涵,运用区域品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助力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有力支撑区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建立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品牌、创新、市场、产业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创建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设立市场化商标品牌发展基金等。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加大商标品牌指导站等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力度,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培育品牌综合运营机构,打造优质商标品牌服务队伍。修改完善商标相关法律法规,从国家、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等不同责任主体的角度,设立鼓励促进商标品牌建设的条款,将品牌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探索打造我国自主的权威品牌价值榜单,争取我国在品牌价值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定价权。支持企业加强商标海外布局,成立国家级品牌推广平台,通过对目标市场的深入调研,指导企业制定本地化策略。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品牌日”等大型活动,面向国际市场讲好中国品牌故事,推进中国产品和服务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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