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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升体育官方网站史航性骚扰事件疑似受害者已有26人律师提醒:网络爆料如果缺少证据存在风险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7-13 13:25:59点击:

  明升体育官方网站近日,知名编剧史航的性骚扰传闻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人以不同形式发声,称自己也是受害人。截至5月2日,据媒体报道,疑似受害者的女性有12人。目前上游新闻(报料邮箱)记者发现,疑似的受害人已经增加到26人。这些人通过不同的方式讲述了自己的经历,或接受媒体采访,或自己网上爆料,或给大V发私信爆料,或由亲朋好友转发。这些“案例”发生时间近的在数周之内,远的在十几年前。

  据媒体报道,事情最早是豆瓣账号“青年编辑们”在4月发布的一条匿名投稿,指出史航性骚扰,并说“怎么还没有人出来锤史航?”这成为“史航性骚扰”事件的导火索。但这位投稿人并没有公布自己详细的被性骚扰的时间地点和经过明升体育官方网站。在该事件已经成为网络热议焦点的时候,也没有站出来说话。

  随即,女孩小黄(化名)投稿指控史航曾对自己实施言语和肢体上的性骚扰。小黄称,在看到前一位网友在豆瓣用户“青年编辑们”的投稿后,她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为了让大家警惕他,才投稿发出指控”。小黄指控,在史航家中,他“突然凑上来深深吸了一口”她的头发。小黄感到不舒服,马上提出要走。史航道歉后又在楼梯间亲了她的耳朵。

  4月28日晚,女孩QY联系媒体记者并接受了采访,她被网友视为第二个站出来指控史航的人。QY表示,她与史航2016年7月1日在工作场合相识。第一次见面,史航就她的背影,然后发给她,并对她的身体进行了挑逗性的评价。第二次见面时,“他突然从后面抱住我,手抓住我的,并用舌头舔我耳朵。”QY说。

  在史航性骚扰事件热度上升时,一女子以小默的化名接受媒体采访,讲述自己的遭遇。在5月2日史航作出回应后,5月4日该女子又以“黑尾鸥1988”为网名,在微博发长文,再一次讲述了自己被性骚扰当时以及事后的心路历程,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及时报案、为什么删减了部分微信谈线日,史航连续在微博作出回应。5月2日,五名女子通过媒体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表示“我们不认同史航的回应”。这5人分别是:小黄、QY、XB(2022年3月29日早9:00-10:40在深圳和史航第一次见面吃饭,席间言语骚扰,下楼强行扶胳膊,想要牵手被明确拒绝,合照搂腰捏腰部,打车时候在车内强行摸手牵手)、WZ(2017年10月乌镇戏剧节期间,单独会面时被言语骚扰以及突然被他扯开衣服领口)、S(2008或者2009年,在雍和宫附近参加读库的聚会,活动结束搭乘史航的顺风车,结果在车上被舌头舔耳朵)。

  五人认为:“大多数的情况下,史航与受害者存在‘嘉宾’与‘工作人员’、‘前辈’与‘后辈’等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也因此更难在被骚扰的当下对史航作出反抗。”

  除上述人士外,还有其他疑似受害人通过网上主动爆料、给大V发私信明升体育官方网站、由亲朋好友转发等等方式,讲述自己也曾经“遭受性骚扰”的情况。

  至5月2日,有媒体报道,疑似受害人已经达到12人。据上游新闻记者观察,截至目前,这些发声的疑似受害人已经达到26人。未来是否还有人站出来爆料,还有待观察。

  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当事人史航在沉默数日后于5月1日发出第一条回应微博,称“情况不属实”,没有及时回应信息是“正在试图找到妥当的办法,在保护双方隐私的情况下,还原事实”。

  5月2日史航再发微博强调“不存在性骚扰”,他表示:“我和几个当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交往,包括有过稳定关系的前任。”

  随这条微博,他发出9张微信聊天截图,并表示这是与小黄、QY两位女士的对话,并强调图中红色部分是对方发出来时删掉的部分。

  史航的两条回应微博没有限制评论,均引起较大的关注,特别是第二条,目前转发达到2.5万,评论有3.3万,点赞75.2万。

  上游新闻记者观察到,目前这些指控史航性骚扰的当事人,均没有报案,也没有其他更客观、直接的证据公布。

  对于史航性骚扰风波,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指出,定义性骚扰,必须以违背他人意愿为前提。违背他人意愿包括任何使得他人不知反抗、不敢反抗 、不能反抗的情况。如果史航存在虽未控制他人身体,但利用自己的权力或其他优势地位或暴力、威胁等手段的让他人不敢反抗的情况,就属于违背他人意愿。

  张公典律师表示,性骚扰的取证比较困难,尤其是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当事人双方说法存在矛盾的情况下,很难认定。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炜昌律师认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些当事人在没有明确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明升体育官方网站,很难让法院支持她们的诉讼请求。“我个人认为,如果相应的事实确实发生过,这些女性当事人因此遭受了心理创伤,她们选择这样的方式进行‘曝光’对方,非常需要勇气。另外,《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聂炜昌律师表示,如果史航认为这些女性当事人发布的都是虚假信息,损害了他的名誉,他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对方,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这是他的诉讼权利。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对名人的失德违法行为进行舆论审判是一种有争议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名人是公众人物,自然而然受到舆论的监督,公民对他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也是的范畴;另一方面,某些曝光可能缺少切实证据。总之,对名人的失德违法行为进行舆论审判要辩证看待,这种行为为弱势一方提供了发声的渠道,但与此同时,网络爆料如果缺少切实证据,捏造夸大事实,也存在一定的违法风险。史航认为“不存在性骚扰”“和对方有不同程度交往”,如果他有切实证据证明在网上发声的受害者所说的与事实不符,对他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他也可以以诽谤或者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杨波 汤皓 部分内容据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等 图片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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